抽象形體是指在藝術雕塑的造型中,以抽象的形態和實體進行表現,它不以真實具體的再現自然事物為目的,而是通過線條、色彩塊面形體構圖來傳達各種情緒激發人們的想象,啟迪人們的思想思維,旨在表現事物的本質和精神,注重人的主觀意念表現。
在城市雕塑以及園林雕塑等較為常見。抽象表現是對美的一種嘗試,是對藝術的一種補充。抽象形體分為兩類:
一類是從自然對象出發對其進行提煉,概括抽取其富有表現特征的最典型,最本質的因素形成簡單的概括的因素,及其概括的形象,并賦予精神內涵。這類表現具有生動、模糊、奔放的自由風格等感性特點。
另一類是不以自然對象為參照。而是以幾何形式作為基本語言來創造構成空間實體。這類表現具有清晰、明確、嚴謹、拘泥的集合風格特點,側重于表現理念。有著的理性思考因素,強調的是空間與形體的構成組合。